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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上部)

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了,跟先前读过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样,大抵都太现实了,但是相比之前两部,这个开头看似很荒诞的《兄弟》,看完着实让人感动了一把,或许所谓的大善就必须在大恶当作对比才能凸现出来。《兄弟》中,宋凡平被活活打死时,开始进入一个变态社会局里,之后不断有人死,死于不亚于西方恐怖片那种怪异的凶残当中。让本身对文革一直深恶痛绝的我对老毛子造的孽更是一百遍的谴责。

《兄弟》,作者对此书的评是上部:精神狂热 本能压抑 命运惨烈, 下部:伦理颠覆 浮躁纵欲 终生万象。半个主人公宋凡平,用李光头的话来说,绝对是一条汉子,为人,处事,不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同样也被文革斗死的孙伟的父亲,相比就是一种悲哀了,最后很怪异地自杀了。李光头从开始的“性欲来了”,到“你会有善报的”的转变,然后对宋钢的情感的转变,穿插在其中的大白兔奶糖(虽然含有三聚氰安),变成兄弟之间最为密切的桥梁。这种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太多的事情让人无语了,虽然只是看完了上部,已经让我决定继续找下部来继续看下去,从上部的悲,到下部的烈,这部小说就这么被整个文学评论界狂骂强攻了。。。

有点意思,有点意思。。。

许三观卖血记,给人震撼的就是,人的忍耐力跟适应性,一而再,再而三地卖血,就像玩游戏机一样,有很多绝招一样,一旦躲不过,迈不过,就选择使用必杀技,卖血去解决问题。。。社会问题,还是什么问题?其实很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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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读后感,关于《兄弟》,我的文学造诣还没到达纵深评论的境界,因为《兄弟》这部作品的包容量非常之大,而余华一直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当代作家,看完作品后我无法沉默,抒点浅薄的个人看法。

对比的创作是整部作品体现得最明显的地方,首先是上部和下部的格调对比,上部用白字做封面体现“悲”,下部用红字做封面体现“烈”。上部中,余华描写了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然而哭着阅读却并非没有希望,在我看来,上部虽然灰暗,却隐藏着极真的感情释放和淡淡的人性温暖。这个组合家庭在当时的世俗看来是可笑的,一对二婚的男女各带了一个拖油瓶小P孩,这个家庭一贫如洗也常常受人嘲笑,但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却是最真实的,宋凡平和李兰之间至死不渝的爱情,童年时期的李光头和宋钢之间亲密无间的无血缘亲情与友谊,宋凡平对两个孩子博大的父爱,李兰对两个孩子无私的母爱,这些珍贵的感情在文化大革命灰暗的社会大背景上勾勒出了五彩斑斓的美丽色彩,大背景越是灰暗感情的色彩就越浓烈,无法让人不动容。所以我认为宋凡平的命运尽管悲惨,却并不“悔”和“哀”,他真实自由地活过,爱过,包容过,抗争过,所以他不“悔”,他被关押的时候两个儿子对他的爱,他死后李兰对他长达七年的忠贞守侯,所以他不“哀”,上部《兄弟》中,余华对宋凡平这个人物寄予了非常明显的崇敬和赞扬,他不是名垂千古的英雄,却比英雄更真实,他也是整部作品中,唯一一个可以称得上“男子汉”的人。 

李兰的命运和宋凡平相比有错位,她“惨”和“哀”,却并不“悔”和“悲”,李兰是那个时代善良贤惠的女性典型,她外表温柔内心坚强,她虽然终生带着前夫的耻辱却也得到了宋凡平用生命换回的最炽烈的爱,她不后悔嫁给宋凡平,她拉着宋凡平的棺材骄傲地对议论纷纷的群众说:“我丈夫,宋凡平,刘镇中学的老师,被人活活打死的,他是地主。”红卫兵嚷:“你丈夫是地主,那你就是地主婆?”她坚定地点点头:“是”。被红卫兵扇了耳光后仍然骄傲地笑着:“打够了吗?你要是打够了,我就要走了,今天是我丈夫下葬的日子。”随后她对身后哭个不停的李光头和宋钢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从此以后,她和她的丈夫一样被唾弃被打骂被侮辱被折磨,却总是坚强地承受了下来,她临死前两个儿子尽心尽孝,她死后和宋凡平葬在一起,所以李兰不悲,她走时很安详,甚至,是幸福的。

其次是人物与人物之间的性格对比,在下部中,余华描写了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字里行间都是戏谑讽刺的黑色幽默,这是余华创作的固有风格,然而令人捧腹的大笑之后,却迎来早已注定的悲剧结尾,那是哽在心里无法释放的悲剧,这种悲剧的客观原因来自改革开放过后物欲横流的大背景,主观原因来自李光头和宋钢两人的个性。“性格决定命运”,在任何作品里都是通用的,兄弟两人的性格在上部中出现端倪,然而令两人的个性发挥到极致的却是下部中那个铜色中落满黑尘的时代。

李光头这个人物要辨证的看,他是标准的地痞流氓没错,他是当今社会上满身铜臭自私虚伪的大批暴发户生意人的典型,他玩弄女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和事给自己口袋里装银子,余华刻画李光头这个人物的个性和行为以及他身边的甲乙丙丁,实在是非常巧妙地讽刺了当今的政界、商界和娱乐圈的腐败与浮躁,有钱能使鬼推磨,有色能使磨推鬼,冷漠自私贪婪势力的世俗和众生的丑陋嘴脸在洋洋洒洒的下部中被赤裸裸地拆穿,酣畅淋漓,发人深醒。

我认为,李光头的德行虽然让人鄙视,却并不极端讨人憎恨,至少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讨厌他,相反还挺喜欢他乐观聪明的优点,虽然他间接造成了宋钢的悲剧,但他的优点却是令人无法忽视的,他聪明勤劳敢闯能吃苦,通过自己天才的生意脑瓜和努力奋斗硬是从一个收破烂的小混混变成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商业巨贾,弄得搞政治的人都要让他三分,而且他对宋钢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虽然从世俗伦理界定他和林红通奸是对宋钢的背叛,但是从上部到下部,整部作品我都没看到他对宋钢有过“无天理”伤害,或许有人说,不管他对宋钢多好,但是最后“弟占兄妻”就是无天理,我认为这种看法太过停留在表面,宋钢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生活的窘迫,社会刮起的金钱浪潮和世俗人心的浮躁麻木是外力,宋钢自身的懦弱、清高、迂腐和疾病的折磨是内力,李光头和林红的通奸只是催化剂,就像一个由残酷的生活吹得老大的气球,被针一捅很自然就爆裂,宋钢的悲剧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宋钢和李光头个性的差异就在此,宋钢太善良脸皮薄,而李光头无耻脸皮厚,宋钢太脆弱,生性悲观,李光头太强悍,乐观至上。举个例子,早年两人同时爱上林红,年轻的宋钢犹豫不决整天长吁短叹甚至以泪洗面,然后因为一个误会竟然选择上吊自杀,不过那时没死成,被李光头救了,可见他是何等的脆弱(难怪林红要叹气,真是浮不起的阿斗~),而李光头,心爱的女人被自己的兄弟抢走,除了骂几十个王八蛋喝了几斤白酒让自己绝子绝孙以外(也够惨滴~),丢给他们一句不痛不痒的祝福,东方红依旧太阳升,他李光头的生活照样过得滋润。

在情感上,宋钢对李光头的付出是无私的,不仅因为李兰临终的托付,更因为他对李光头无法割舍的兄弟之情;另一方面,李光头对宋钢的付出也是无私的(虽然他对别人自私),无论最后李光头对宋钢有过什么不义的行为,在感情上他至始至终都把宋钢当作最亲的人,可以这样说,宋钢心中,老婆林红是第一位,而李光头心中,兄弟宋钢是第一位,为了宋钢,李光头可以放弃爱情,放弃钱财,放弃尊严,放弃他可以放弃的一切,但是讽刺的是,宋钢为了爱情深藏了兄弟情,却又为了兄弟情再次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最后逼宋钢走上绝路的,竟是他所谓的爱情和兄弟情。

我觉得宋钢和李光头比,宋钢虽可“怜”却不可“悲”,他贫穷潦倒却品性高洁,他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长达20多年,林红爱他,这无庸置疑,身体的背叛和心灵的背叛哪一种更可悲呢?我认为是后者,身体的背叛可恨,而精神的背叛可悲,林红身体背叛宋钢,也是有主客观原因的,林红其实是个可悲的女性,这点她和李光头一样,但她在精神上和心灵上却从未背叛过,像她对宋钢的骨灰说的那样:“无论我做过什么,我一生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所以宋钢的死,对他自己来说是种解脱,对林红和李光头都是致命的打击,直接改变了他们的后半生。 

李光头则是“悲”的真正代表,虽然他总是看起来嘻嘻哈哈,他几乎拥有了世上人类渴望的一切,名利,财富,美色,权势等等等等,他什么都不缺,却也一无所有,宋钢死后,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他这一生都在肉体的欲望里沉沦,从未得到过真正的爱情,他的合作人下属都是一副奴颜势力眼(那些残疾人除外),他没有真正的朋友知己,所以李光头才是整部作品中最可悲的人。

作者在最后给了李光头一个苍白落寞的结局,在这结局中,我依然恨不起他来,当一切都回归到本质,才发现兄弟两人的情谊超过了一切浮华苍凉,宋钢不恨李光头,李光头却要背负一生悔恨,这就是报应么?余华是想告诉我们,这世界上没有所谓兄弟情,然而兄弟情却又那般真实地存在于两个兄弟之间,从童年时代开始,到老年时代结束,这种情谊不曾改变,无论有过多少的隔阂、误会、阻挠、伤害,这种感情都会永远存在。看尾声的时候,仿佛读宋钢的遗书般,我的脑海中由一片空白渐渐展开一幅幅画面,那是在文革的血腥下,两个孤苦伶仃的孩子相依为命的日子,是宋钢走了几十里山路为了给李光头尝尝自己舍不得吃的奶糖,是李光头对着欺负宋钢的刘作家一顿暴打,边打边嚷嚷:“敢把墨水泼到我家宋钢身上,你他妈的不想活了……”,是宋钢每天把午饭分一半给捡破烂的李光头吃,是李光头忍着心痛对着新婚的宋钢说:“快回家吧,林红在等你”,是宋钢和李光头分家时留给李光头的钱和钥匙,是李光头每隔半年就汇去替宋钢治肺病的十万块钱……宋钢温顺却固执,李光头暴躁粗线条,兄弟之情在这两个个性完全相反的男人身上延伸着,我很庆幸这种感情没有被完全的毁灭,上部中,生活虽悲苦命运虽无常,但兄弟两人的感情却像花一样拥有单纯的芬芳,到了下部,生活渐渐优越,人性越来越狂放,道德越来越颠覆,兄弟两人的感情经受了来自外力的阻隔和内力的压抑,在背叛和撕裂的悲剧边缘,余华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所以,李光头对宋钢说:“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宋钢对李光头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最后放弃了一切的李光头和告别人世的宋钢,终于重新找到了已深藏多年的兄弟情,这种情谊从未离开过他们,这种情谊在褪去了残酷现实的法衣之后,依然闪耀着孩提时代圣洁的光彩,这也是人性沦丧之后最本质的回归。

不是兄弟,还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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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如此荒谬的一种观念,但是如此真实。

刚一开头,就令我无法一连串的连续读下去,总要抬起头,望望大海,来调和一下那被冲击的头脑。

许三观说: “四叔,我有件事不是很明白,我想问问你。”

四叔说:“说吧”

“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

“是啊,”四叔说,“你听到刚才桂花他妈说的话了吗?在这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

……

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已成了大家生活之规则,成了人们判定某中事物的参照标准之一!!!

再继续看下去,感觉后面有一些粗糙,许三观之形像有些不协调。尤其是关于对一些各种运动的看法评价,好像是作者强烈想将自己的观念,爱憎通过许三观讲出来,以至于忘记了许三观仅仅是个目不识丁,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

观看到后面,许三观准备一路卖血到上海来筹钱来救自己儿子命的时候,我无法看下去,弃之一边,以为会像阿方,根龙一样,卖血而死。但是后来看下来,并没有死,而是成功将儿子救了下来。

作者把人逼到极限的角落,然后静静地观看人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Tags: 余华活着, 许三观卖血, 兄弟上部, 文学读后感, 细雨中呼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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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评论

浅谈《许三观卖血记》的悲剧意味


余华主要作品有《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活着》。其作品已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余华的书一旦问世,便成为人类共有的经验。就象伟大的哲学家用一个思想概括全部思想一样,伟大的小说家通过一个人的一些最普通的事物,使所有人的一生涌现在他的笔下。

                                   一
    《许三观卖血记》是篇发人深思深省的作品。其间表达了人性单纯愚昧,无奈真实的一面,又表达了人性崇高鲜为人知的另一面。其间洋溢人间股股温情,也令人感受到彻骨寒气。前篇带着辛辣的嘲讽意味,后篇则倾向感触同情与关爱。将悲剧意味引申为一种痛苦,将痛苦引申到一种崇高的境界。

    我儿,你的脸在哪里?
    爷爷,我不是你儿是你孙子,我的脸在这里。
    ……
    我儿,你身子骨结实吗?
    结实,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你儿。
    他爷爷继续说:我儿,你也常去卖血?
    许三观摇摇头:没有,我从不卖血。
    我儿……爷爷说:你没有卖血,还说身子骨结实?我儿,你是在骗我……
    爷爷,我不是你儿,是你孙子,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
    我儿,他爷爷说:你爹爹不肯听我的话。他看上城里哪个什么花……
    金花,那是我妈……
    作品开篇是这段孙子与爷爷荒诞不经的对话。这荒诞的对话里隐藏一股透心的悲凉。此段已经交代许三观的父辈是卖血者,甚至更上辈也是卖血者。卖血或许是他们延续下来的一个生存方式。从这个他妈什么花开响了许三观卖血生涯的前奏。

    坐在叔叔的屋顶上,许三观举目四望,天空是从很远处的泥地升起来的,天空红彤彤的越来越高,把远处的田野也映亮了,使庄稼变的象西红柿那样通红一片,还有横在那里的河流和爬过去的小路,那些树木,那些茅屋和池塘,那些从屋顶歪曲升上去的炊烟,它们都红了。
    在这样一种静谧安宁的气氛里,我们听到了有关卖血的言谈。触到了一股冷冷的寒气。
    ……
    桂花下一个月出嫁了吧?许三观四叔问年长的女人。
    桂花下个月不出嫁,我们退婚了。
    退婚了?
    年长女人说:那男子身体败坏了,吃饭只能吃一碗,我们桂花都吃两碗……
    许三观四叔压低声音问:那男子身体是怎么败坏的?
    不知怎么坏的……我先前听人说他快有一年没有去城里卖血了,我心里就……
    这可真是十分奇怪的逻辑,不卖血倒是身体败坏的见证,连说媳妇都难。卖血成为了身体健康的标志。这卖血记载了一代又一代男人的幸与不幸。无声无息中加强了作品的悲剧意味。

    卖血在农人心里成为了规矩与常识。这就难逃许三观卖血的命运。在这个地方不卖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许三观想顺利走过这条人生路,卖血是必经之路。
    ……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血一次可以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活半年也挣不了那么多。这人身上的血象井中的水,你不去打水,井中的水不会多,你天天去打,它还是那么多……
    正是这种侥幸与暧昧的心态让人感到悲剧的存在。

    许三观第一次伙同爷爷村子的根龙与阿方去城里卖血。没有任何目的,纯粹好奇和好玩。
    十九岁的根龙说:我们卖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
    猪肝是补肝的,黄酒是活血的……三十岁的阿方说。
    如果不卖血,能吃上喝上这些吗?除此之外,还可以落成好些钱。多好。
    根龙他们担了一大担西瓜,不是去卖的,而是给买血的李血头送去的礼。卖血居然也要走后门?这门后该是藏着多少卖血的人。这种悲哀已经根生蒂固。
    卖血之前他们要喝很多的水。喝的许三观以为他们吃了很多的咸菜。
    阿方在下面说:我们早晨什么都没有吃,只是几碗水。现在又喝了几碗,到城里我还要喝几碗。一直要喝到牙根发酸,肚子发痛,这样血才会多起来……
    许三观见他们这样喝水,自己也学着喝。这种悲剧意味可谓太强烈了。那简直就是一幅弱类人群的众生像。

    卖完血后,他们到胜利饭店去吃饭喝酒。
    阿方对跑堂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
    根龙也喊道: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也温一温……
    他们边喊边啪桌子,样子神气极了。许三观看了之后,觉得非常不错,也学着他们把手往桌上一拍: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怎么怎么……哦,温一温……
    许三观始终没有从他们身上觉醒,没有感到卖血是种悲哀无助的行为。就算他不能摆脱卖血的命运,但是如果他能意识到卖血的悲哀性,那么作品给人的悲剧意味不会这么厚重。
    这个喝黄酒吃猪肝的镜头,成为许三观以及丛多卖血者一生中的经典镜头。
    吃喝饱足后,心情好极了。开了关于李血头*档的花短裤的玩笑。这恰是悲剧的根源所在。陷在悲苦中却不能意识自己所遭受的悲苦。而是从这悲苦里享受到快乐。悲剧意味可谓深藏不露。

    通过第一次卖血,许三观取得了爱情金钱的双丰收。谁说卖血不好?

                                    二
    许三观成婚后,过着平安的日子。平安日子里他不乏纯真,却是顽固,愚昧。
    譬如,人家说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时。他的反应是拿着破镜对自己照照,又对一乐照照。眼睛都是眼睛,鼻子也都是鼻子。然后又把二乐,三乐喊来叫他们一起笑。三个儿子笑的样子非常像。于是他也开心的笑了:一乐不象我不要紧,只要象他的弟兄就行。这有点阿Q的味道了。阿Q未尝不是个悲剧人物。
    还有关于许玉兰与何小勇之间的细节。他是不求甚解又有求甚解。
    他捏住了你的奶子,你就让他睡了?
    他捏住我的奶子,我就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你就跟他上床了?
    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是他把我拖上床去的。
    别说了……许三观对着许玉兰的大腿踢了一脚……
    充其量,这只是一场生活闹剧,却充分显示了他们精神的贫瘠愚钝。无知与缺乏廉耻。
一个精神贫瘠的人是不会走向物质的富裕的。贫苦的生活只会使他们的精神生活更为贫瘠。这未尝不是种生存的悲哀。这暗示愚昧尚未觉醒的许三观难逃卖血命运的悲剧现实性。

    但他们还是不乏生活情趣与乐趣的。许玉兰拆纱子手套的那细节,就充满了对安逸美好富裕生活的一种向往。
    许玉兰决定拆手套的时候,总是在前一天晚上睡觉前打开窗户,把头探出去看看夜空里是不是星光灿烂。当她看到月亮闪闪发光,又看到星星闪闪发光,她就断定第二天阳光一定好,到了第二天她就要拆手套了。二乐三乐他们都会来帮忙。
    这种温煦自足的农家气氛,未尝不令人感动。这一种生活中的情趣与乐趣未尝不透着无声胜有声的悲凉。为了维持这一生活情状,许三观还是只有去卖血。悲剧意味的痛苦与现实双重体现出来。

    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这个现实把许三观逼去卖血。而许三观可笑可悲,浅薄无知悲哀的一面也彻底暴露出来。
    一乐又不是我的儿子,我白养了他九年,他花了我多少钱,我不找何小勇算这笔帐已经够客气,你没听他们说什么吗?他们都说我心善……
    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脑袋札破了,害得我们倾家荡产,你们说是不是何小勇把我们害了……
    你们记住,等你们长大以后,你们去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了……
    ……今天这个家就是那次卖血后才有的,现在又需要他去卖血了,卖血挣来的钱可以把张铁匠拉去的东西拖回来……只是这样太便宜何小勇了,我替他养了九年的儿子,如今还要替他的儿子还债。他心头堵得慌。就把二乐三乐叫来,告诉他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以后一定要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掉。然后自己才安心去卖血。
    他人性中的纯真始终淹埋在愚昧的悲剧意识里。他第二次卖血现实的前因后果以及思想上的点滴都说明许三观的悲剧性。思想的麻木愚昧,现实的冷酷无情的双重悲剧。

                                 三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林芬芳。因为他内心一直为许玉兰与何小勇的一次情不平衡。在睡了林芬芳后,他感到极大的满足与感动。因为林芬芳是在摔断腿的情况下跟他的,所以他用卖血的钱给她卖了许多补品。
    这里所表现的悲剧意味可是巨大。除了血之外,他没有比血更值钱的东西。血是他生命,同时也是他享乐玩乐的本钱。
    这种悲剧意味可谓也是深藏不露。

                                四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前,过着动荡饥饿的日子。正是大跃进时代,他们一家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为了全家能够吃上一顿好饭,他决定再去卖一次血。这次卖血的动机把许三观的整个形象提升了。精神层面也提升了。单纯朴素的本性得以从悲剧意味中流露出来。卖血第一次被读者认同是无路可走的唯一办法。悲剧到此引申为痛苦。人们对这个许三观充满同情。
    卖过血的他没有喝那二两黄酒,也没有吃炒猪肝。甚至卖血前忘了喝水……他说,我现在空着肚子……我要睡了,你把这钱拿出去买些好东西来,或者把二乐他们带到胜利饭店去……
    如此非常艰难时期,许三观为了饱全家毅然去卖血,这种精神可谓伟大,悲剧里有了股悲壮的气氛。
    可是他还是不愿把自己卖血挣来的钱用在一乐身上。未免使他悲壮的举动受到严厉的贬值。
    一乐因为没有吃到面条,恨死了他,甚至跑去找何小勇人认亲爹……一乐没回家,他又吓的到处找他,找到一乐又背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乡村的男子,赤诚的心啊,可总免不了悲剧的意味。纯真总是淹没在悲剧之下。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二乐。二乐下乡去,二乐的队长要到他家吃晚饭。为了二乐的光辉前程,他又卖血了。这次卖血,他看到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卖过血后,他与二乐队长喝酒吃饭那些场景令人凄然。
    许三观觉得头晕起来了,他开始想根龙,想根龙还躺在医院里,想根龙也是头晕,想他是不是死了……他觉得头越来越晕,眼睛也花了,心脏咚咚的乱跳,两腿哆嗦……觉得无比的冷。
    这样子还怎么喝酒,可是为了二乐的前途,为了二乐能够早一天回到城里,就喝这一杯。当队长劝他喝第二杯,三杯……时。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为了二乐哪怕喝死也要喝。
看到这里,心里真是十分沉重。他真是那么愚昧无知而未觉醒?
    他一样有享乐意识,一样珍重自己的生命。可是他有选择的余地吗?他有享受生活的权利吗?他一辈子能卖多少血。卖血维持的幸福生活能够多长久?此时许三观表现出的悲观绝望令人不忍卒读。
    许三观来到医院外面,在一堆乱砖上坐下来。深秋的风吹得他身子一阵阵发冷,他将双手插在袖管里,脖子缩到里面。他一直坐在那里,心里想着根龙,还有阿方,想带他第一次去卖血,他们教他卖血前要喝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喝黄酒……想到最后,许三观在那里哭起来。
    这可是他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根龙的死震撼了他,他是觉醒的。他为什么哭,是为着生命中消失的美好时光?可他生命里有美好的时光吗?悲剧在此引申为一种真实的痛苦。读者也感受到其间深刻的痛苦。

                               五
    一乐得了肝炎之后。作者用质朴的语言与冷静的笔触写出了一群平凡而高大的人物形象。方铁匠,何小勇的妻子,女儿以及力尽所能捐款的农人。他们的人格在此得到最高的净化与深化。特别是许三观在此的形象几乎神化。
    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要往上海去,路上要经过林铺,北荡,西塘,百里,通元……其中林铺,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是县城。他要在这个地方上岸卖血,他要一路卖着去上海。
    看这几行平实的文字,感觉那样惊心动魄。许三观要死在卖血的路上。为了一乐的生命他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情义不仅仅是情义,何况一乐并不是他亲生儿子。许三观的灵魂进入空前的圣洁完美。
    家里没有钱,我就出来卖血,我一路卖过去,卖到上海时,一乐治病的钱就有了……
他走在林铺的街道上,冬天的寒风吹在他脸上又灌到他脖子里,他开始知道寒冷了……他知道这是卖血的缘故,他把身上的热气卖掉了……
    许三观离家已经三天了,三天前他在林铺卖血,现在他又要去百里的医院卖血了……
这天下午,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血后,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有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
就是把命卖掉,我也要去卖血。
    一乐,他还是个孩子,我快活到五十了,做人什么滋味,我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化得来……一乐他才二十一岁,连个女人也没娶,他要是死了,那可太吃亏了……
    我不是亡命之徒,我是为了我儿子……
    这些冷静的描叙使许三观的形象到达了光辉灿烂的顶峰。悲剧意味彻底被忘我的悲壮情绪所淹没。如果许三观在卖完血之后救活儿子时死去。这种悲剧的意味会深入人心,卖血行径成为经典。

     可是许三观并没有死。这个许三观在去上海路途居然劝说两个渡船的年轻人卖血。把那卖血吃喝的经典镜头再放了一遍。可谓悲剧意味彻底悲剧化,没有了半点悲壮色彩。
    许三观活到了天年。在平安富裕的日子里,他依然怀念他的卖血生涯。为着自己的血不能再卖而痛哭,伤魂失魄。自始自终,他没有觉醒自己卖血的悲哀,没有意识卖血的无奈与伤痛,没有反省自己卖血的时代背景。而是念念不忘卖血的好处。在此《许三观卖血记》的悲剧意味可谓是深远流长了。
Post by vincent on 2008, October 30, 3:02 PM #1
看完“兄弟”,没有震撼,只剩悲凉与无奈。

李光头被赋予了夸张的性能力和致富能力,在那样的年代里,他能带领十三个残缺不齐的人创造出几十万的盈利,实在难以让人相信。成就李光头的是他的倔强,就像野草一样踩不死。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李光头始终很快乐地生活在自己营造的世界中,并且奇迹般地获得了成功。宋钢虽然在他们第一次的竞争中胜利得赢得了林红,可是最后还是因为现实、因为钱输了。起初林红强烈反对宋钢接济李光头,可是最后自己却因为李的成功投入了他的怀抱。兄弟俩在小说中带着某种不舒服的失衡,让人心酸和无奈。这是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一旦拥有了所有人羡慕的东西,你就是神,可以呼风唤雨。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英雄不问来路……

宋钢也被夸张了,夸张成一个木讷不堪、颠浮于传统价值观的可怜男人,他的形象在和林红结婚之前还只是书生气,结婚后便彻底成了没有主心骨的形象。他是兄弟之情中的弱者,也是时代之情中的弱者,甚至在爱情方面也始终是杯温吞水。宋钢善良着,如他的父亲一样。可是不管在文革还是在当今这浮躁的世界里,他都没有得到好的下场。李光头和宋钢之前一直重复的:“你会有善报的。”.可是到了最后呢?在李光头准备把曾经鄙视过自己的宋钢的妻子林红,还给宋钢的前一天晚上,宋钢凄凉地卧轨结束了自己充满耻辱的生命。而宋钢对李兰的承诺,“以后如果只有一碗饭我就让给李光头,只有一件衣服我也让给李光头,因为我们是兄弟”,现在看来似乎心酸更多一点。

林红,这个刘镇所有男人心中的女神,美丽的化身,也曾经忠诚的去对待她和宋钢的爱情,而且曾经的她还是一个敢直面自己凄清的人,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然而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她输掉了自己的爱人。欲望和金钱使她忘记了曾经的那辆象征幸福的永久牌自行车和载她的那个宋钢。林红对宋钢的爱情是不可怀疑的,可是最后她还是钻进了李光头的宝马,也许是虚荣吧。再美好再甜蜜的爱情,在强势的生活与社会的潮流面前,也有可能在某一天变得面目全非。即使你我一直保留着那份善良和纯真,但有些事,是我们无法掌控的。

很多时候,我们总是要经历许多无法选择的命运,和命运讨价还价,不是妥协就是胜利。有时候,作为一个挣扎在底层的小人物,或许是幸福的。也许生活就是在爱与恨,笑与泪,欲望与压抑,挣扎和打击之间艰难向上,这是我们本质上都无法选择的,只能默默彼此祝愿一路走好!
Post by vincent on 2008, October 30, 3:03 PM #2
这三本书,还没有 拜读过,谢谢推荐。
其中《兄弟》这本书的 读后感写得非常棒,欣赏了,加油。
Post by tiffany on 2008, October 30, 11:51 PM #3
我貌似都看过了,妈的,死鱼一大片下来究竟那些是你写的?
Post by PH on 2008, October 31, 8:28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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