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了,跟先前读过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一样,大抵都太现实了,但是相比之前两部,这个开头看似很荒诞的《兄弟》,看完着实让人感动了一把,或许所谓的大善就必须在大恶当作对比才能凸现出来。《兄弟》中,宋凡平被活活打死时,开始进入一个变态社会局里,之后不断有人死,死于不亚于西方恐怖片那种怪异的凶残当中。让本身对文革一直深恶痛绝的我对老毛子造的孽更是一百遍的谴责。
《兄弟》,作者对此书的评是上部:精神狂热 本能压抑 命运惨烈, 下部:伦理颠覆 浮躁纵欲 终生万象。半个主人公宋凡平,用李光头的话来说,绝对是一条汉子,为人,处事,不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同样也被文革斗死的孙伟的父亲,相比就是一种悲哀了,最后很怪异地自杀了。李光头从开始的“性欲来了”,到“你会有善报的”的转变,然后对宋钢的情感的转变,穿插在其中的大白兔奶糖(虽然含有三聚氰安),变成兄弟之间最为密切的桥梁。这种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太多的事情让人无语了,虽然只是看完了上部,已经让我决定继续找下部来继续看下去,从上部的悲,到下部的烈,这部小说就这么被整个文学评论界狂骂强攻了。。。
有点意思,有点意思。。。
许三观卖血记,给人震撼的就是,人的忍耐力跟适应性,一而再,再而三地卖血,就像玩游戏机一样,有很多绝招一样,一旦躲不过,迈不过,就选择使用必杀技,卖血去解决问题。。。社会问题,还是什么问题?其实很深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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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读后感,关于《兄弟》,我的文学造诣还没到达纵深评论的境界,因为《兄弟》这部作品的包容量非常之大,而余华一直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当代作家,看完作品后我无法沉默,抒点浅薄的个人看法。
对比的创作是整部作品体现得最明显的地方,首先是上部和下部的格调对比,上部用白字做封面体现“悲”,下部用红字做封面体现“烈”。上部中,余华描写了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时代,然而哭着阅读却并非没有希望,在我看来,上部虽然灰暗,却隐藏着极真的感情释放和淡淡的人性温暖。这个组合家庭在当时的世俗看来是可笑的,一对二婚的男女各带了一个拖油瓶小P孩,这个家庭一贫如洗也常常受人嘲笑,但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却是最真实的,宋凡平和李兰之间至死不渝的爱情,童年时期的李光头和宋钢之间亲密无间的无血缘亲情与友谊,宋凡平对两个孩子博大的父爱,李兰对两个孩子无私的母爱,这些珍贵的感情在文化大革命灰暗的社会大背景上勾勒出了五彩斑斓的美丽色彩,大背景越是灰暗感情的色彩就越浓烈,无法让人不动容。所以我认为宋凡平的命运尽管悲惨,却并不“悔”和“哀”,他真实自由地活过,爱过,包容过,抗争过,所以他不“悔”,他被关押的时候两个儿子对他的爱,他死后李兰对他长达七年的忠贞守侯,所以他不“哀”,上部《兄弟》中,余华对宋凡平这个人物寄予了非常明显的崇敬和赞扬,他不是名垂千古的英雄,却比英雄更真实,他也是整部作品中,唯一一个可以称得上“男子汉”的人。
李兰的命运和宋凡平相比有错位,她“惨”和“哀”,却并不“悔”和“悲”,李兰是那个时代善良贤惠的女性典型,她外表温柔内心坚强,她虽然终生带着前夫的耻辱却也得到了宋凡平用生命换回的最炽烈的爱,她不后悔嫁给宋凡平,她拉着宋凡平的棺材骄傲地对议论纷纷的群众说:“我丈夫,宋凡平,刘镇中学的老师,被人活活打死的,他是地主。”红卫兵嚷:“你丈夫是地主,那你就是地主婆?”她坚定地点点头:“是”。被红卫兵扇了耳光后仍然骄傲地笑着:“打够了吗?你要是打够了,我就要走了,今天是我丈夫下葬的日子。”随后她对身后哭个不停的李光头和宋钢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从此以后,她和她的丈夫一样被唾弃被打骂被侮辱被折磨,却总是坚强地承受了下来,她临死前两个儿子尽心尽孝,她死后和宋凡平葬在一起,所以李兰不悲,她走时很安详,甚至,是幸福的。
其次是人物与人物之间的性格对比,在下部中,余华描写了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字里行间都是戏谑讽刺的黑色幽默,这是余华创作的固有风格,然而令人捧腹的大笑之后,却迎来早已注定的悲剧结尾,那是哽在心里无法释放的悲剧,这种悲剧的客观原因来自改革开放过后物欲横流的大背景,主观原因来自李光头和宋钢两人的个性。“性格决定命运”,在任何作品里都是通用的,兄弟两人的性格在上部中出现端倪,然而令两人的个性发挥到极致的却是下部中那个铜色中落满黑尘的时代。
李光头这个人物要辨证的看,他是标准的地痞流氓没错,他是当今社会上满身铜臭自私虚伪的大批暴发户生意人的典型,他玩弄女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和事给自己口袋里装银子,余华刻画李光头这个人物的个性和行为以及他身边的甲乙丙丁,实在是非常巧妙地讽刺了当今的政界、商界和娱乐圈的腐败与浮躁,有钱能使鬼推磨,有色能使磨推鬼,冷漠自私贪婪势力的世俗和众生的丑陋嘴脸在洋洋洒洒的下部中被赤裸裸地拆穿,酣畅淋漓,发人深醒。
我认为,李光头的德行虽然让人鄙视,却并不极端讨人憎恨,至少就个人而言,我并不讨厌他,相反还挺喜欢他乐观聪明的优点,虽然他间接造成了宋钢的悲剧,但他的优点却是令人无法忽视的,他聪明勤劳敢闯能吃苦,通过自己天才的生意脑瓜和努力奋斗硬是从一个收破烂的小混混变成一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商业巨贾,弄得搞政治的人都要让他三分,而且他对宋钢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虽然从世俗伦理界定他和林红通奸是对宋钢的背叛,但是从上部到下部,整部作品我都没看到他对宋钢有过“无天理”伤害,或许有人说,不管他对宋钢多好,但是最后“弟占兄妻”就是无天理,我认为这种看法太过停留在表面,宋钢悲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生活的窘迫,社会刮起的金钱浪潮和世俗人心的浮躁麻木是外力,宋钢自身的懦弱、清高、迂腐和疾病的折磨是内力,李光头和林红的通奸只是催化剂,就像一个由残酷的生活吹得老大的气球,被针一捅很自然就爆裂,宋钢的悲剧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宋钢和李光头个性的差异就在此,宋钢太善良脸皮薄,而李光头无耻脸皮厚,宋钢太脆弱,生性悲观,李光头太强悍,乐观至上。举个例子,早年两人同时爱上林红,年轻的宋钢犹豫不决整天长吁短叹甚至以泪洗面,然后因为一个误会竟然选择上吊自杀,不过那时没死成,被李光头救了,可见他是何等的脆弱(难怪林红要叹气,真是浮不起的阿斗~),而李光头,心爱的女人被自己的兄弟抢走,除了骂几十个王八蛋喝了几斤白酒让自己绝子绝孙以外(也够惨滴~),丢给他们一句不痛不痒的祝福,东方红依旧太阳升,他李光头的生活照样过得滋润。
在情感上,宋钢对李光头的付出是无私的,不仅因为李兰临终的托付,更因为他对李光头无法割舍的兄弟之情;另一方面,李光头对宋钢的付出也是无私的(虽然他对别人自私),无论最后李光头对宋钢有过什么不义的行为,在感情上他至始至终都把宋钢当作最亲的人,可以这样说,宋钢心中,老婆林红是第一位,而李光头心中,兄弟宋钢是第一位,为了宋钢,李光头可以放弃爱情,放弃钱财,放弃尊严,放弃他可以放弃的一切,但是讽刺的是,宋钢为了爱情深藏了兄弟情,却又为了兄弟情再次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而最后逼宋钢走上绝路的,竟是他所谓的爱情和兄弟情。
我觉得宋钢和李光头比,宋钢虽可“怜”却不可“悲”,他贫穷潦倒却品性高洁,他拥有幸福美满的生活长达20多年,林红爱他,这无庸置疑,身体的背叛和心灵的背叛哪一种更可悲呢?我认为是后者,身体的背叛可恨,而精神的背叛可悲,林红身体背叛宋钢,也是有主客观原因的,林红其实是个可悲的女性,这点她和李光头一样,但她在精神上和心灵上却从未背叛过,像她对宋钢的骨灰说的那样:“无论我做过什么,我一生爱过的人只有你一个。”所以宋钢的死,对他自己来说是种解脱,对林红和李光头都是致命的打击,直接改变了他们的后半生。
李光头则是“悲”的真正代表,虽然他总是看起来嘻嘻哈哈,他几乎拥有了世上人类渴望的一切,名利,财富,美色,权势等等等等,他什么都不缺,却也一无所有,宋钢死后,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他这一生都在肉体的欲望里沉沦,从未得到过真正的爱情,他的合作人下属都是一副奴颜势力眼(那些残疾人除外),他没有真正的朋友知己,所以李光头才是整部作品中最可悲的人。
作者在最后给了李光头一个苍白落寞的结局,在这结局中,我依然恨不起他来,当一切都回归到本质,才发现兄弟两人的情谊超过了一切浮华苍凉,宋钢不恨李光头,李光头却要背负一生悔恨,这就是报应么?余华是想告诉我们,这世界上没有所谓兄弟情,然而兄弟情却又那般真实地存在于两个兄弟之间,从童年时代开始,到老年时代结束,这种情谊不曾改变,无论有过多少的隔阂、误会、阻挠、伤害,这种感情都会永远存在。看尾声的时候,仿佛读宋钢的遗书般,我的脑海中由一片空白渐渐展开一幅幅画面,那是在文革的血腥下,两个孤苦伶仃的孩子相依为命的日子,是宋钢走了几十里山路为了给李光头尝尝自己舍不得吃的奶糖,是李光头对着欺负宋钢的刘作家一顿暴打,边打边嚷嚷:“敢把墨水泼到我家宋钢身上,你他妈的不想活了……”,是宋钢每天把午饭分一半给捡破烂的李光头吃,是李光头忍着心痛对着新婚的宋钢说:“快回家吧,林红在等你”,是宋钢和李光头分家时留给李光头的钱和钥匙,是李光头每隔半年就汇去替宋钢治肺病的十万块钱……宋钢温顺却固执,李光头暴躁粗线条,兄弟之情在这两个个性完全相反的男人身上延伸着,我很庆幸这种感情没有被完全的毁灭,上部中,生活虽悲苦命运虽无常,但兄弟两人的感情却像花一样拥有单纯的芬芳,到了下部,生活渐渐优越,人性越来越狂放,道德越来越颠覆,兄弟两人的感情经受了来自外力的阻隔和内力的压抑,在背叛和撕裂的悲剧边缘,余华还是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所以,李光头对宋钢说:“就是天翻地覆慨而慷了,我们还是兄弟。”宋钢对李光头说:“就是生离死别了,我们还是兄弟。”最后放弃了一切的李光头和告别人世的宋钢,终于重新找到了已深藏多年的兄弟情,这种情谊从未离开过他们,这种情谊在褪去了残酷现实的法衣之后,依然闪耀着孩提时代圣洁的光彩,这也是人性沦丧之后最本质的回归。
不是兄弟,还是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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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的每次卖血都是他生活的关键转折点的记录。第一次卖血,娶上了媳妇;第二次卖血,挽救了一个濒临败破的家;第三次卖血,是自己的出轨;第四次卖血,是期望能改变儿子的命运;接连的一连串的,紧密的卖血,则是挽救了儿子的生命。
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如此荒谬的一种观念,但是如此真实。
刚一开头,就令我无法一连串的连续读下去,总要抬起头,望望大海,来调和一下那被冲击的头脑。
许三观说: “四叔,我有件事不是很明白,我想问问你。”
四叔说:“说吧”
“是不是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
“是啊,”四叔说,“你听到刚才桂花他妈说的话了吗?在这里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
……
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不可怕,可怕的是这已成了大家生活之规则,成了人们判定某中事物的参照标准之一!!!
再继续看下去,感觉后面有一些粗糙,许三观之形像有些不协调。尤其是关于对一些各种运动的看法评价,好像是作者强烈想将自己的观念,爱憎通过许三观讲出来,以至于忘记了许三观仅仅是个目不识丁,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物。
观看到后面,许三观准备一路卖血到上海来筹钱来救自己儿子命的时候,我无法看下去,弃之一边,以为会像阿方,根龙一样,卖血而死。但是后来看下来,并没有死,而是成功将儿子救了下来。
作者把人逼到极限的角落,然后静静地观看人在极限的环境下表现出的惊人的忍耐力与适应力。其实,这样的人,都在我们的生活中。


